2026-04-08 HaiPress
男子求爱女邻居被拒纠缠骚扰4年 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。近日,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因长期纠缠、骚扰引发的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作出裁定。一位女士因被男邻居长达四年的追求所困扰,生活彻底被打乱,最终向法院求助。法院发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,明确禁止这位男士再骚扰、跟踪她,并且不准他出现在女方家100米范围内。
当事人小雅(化名)和小刚(化名)原来是住同一栋楼的邻居。从2022年开始,小刚对小雅产生了好感并开始了追求。然而,小雅感受到的只有困扰和恐惧。尽管她多次明确拒绝,小刚依然每天在她家楼下长时间蹲守,只为等她出门时能说上话。他不仅尾随小雅,甚至还去接触她的父母,试图通过他们来“沟通”。小雅多次报警,但警察对小刚进行批评教育后,他仍然我行我素。这种持续的纠缠让小雅和家人的日常生活鸡犬不宁,精神压力巨大。
无奈之下,小雅决定向法院申请保护。她说,小刚长期的蹲守和尾随已经严重影响了她的正常生活,让她活在恐惧中,这早已不是正常的交友行为。而小刚则辩解说,自己只是出于喜欢,方式可能不太对,但本意不是骚扰。他表示以后会尊重小雅,不会故意再出现在她面前。
闵行区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》第二十九条,禁止以恋爱、交友为由或者在终止恋爱关系、离婚之后纠缠、骚扰妇女。小刚长达四年的行为虽源于“好感”,但已超出正常追求或社交范畴,对小雅的生活造成实质性负面影响,属于法律明确禁止的“纠缠、骚扰”行为。法院依法裁定:禁止小刚骚扰、跟踪、接触小雅及其直系亲属;禁止小刚在小雅住所100米范围内从事影响其生活、工作的活动。该裁定现已生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