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-08-28 HaiPress
如果不是因为买房,62岁的大连市民梁女士或许发现不了她的征信存在“污点”——在其个人征信报告有一条强制执行记录,标的59万余元,一分未执行。也正是因为这条记录,梁女士无法办理房贷,只能向亲戚朋友借钱。
梁女士近日向澎湃公众互动平台“服务湃”(https://tousu.thepaper.cn)投诉称,关于涉案标的,源于其前夫谢先生的信用卡欠款,法院生效判决已认定自己不承担担保责任。但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(下称:大连银行)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时,仍申请梁女士为被执行人。大连市中山区法院审查后,仅将谢先生一人列为被执行人。
梁女士怀疑,是大连银行上传了该信息,遂将银行起诉至法院,要求银行承担其损失;大连银行则予以否认,辩称该行不可能上传其信息。该案已于8月18日开庭审理,目前尚未判决。
梁女士的征信报告显示,其有一条未履行的强制执行记录。经梁女士提出异议后,该条记录已涤除。受访者供图
购房时发现征信有“污点”
2012年4月,谢先生在大连银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,梁女士作为谢先生的妻子签署了《大连银行信用卡担保承诺书》,保证期限为两年。同年6月,谢先生激活信用卡并开始使用。2013年10月,谢先生和梁女士协议离婚。2014年4月之后,谢先生再也没有还款。
2019年,大连银行将谢先生和梁女士起诉至法院,要求二被告偿还信用卡透支欠款合计58万余元,大连市中山区法院认为,梁女士的保证期间已届满,不应再承担保证责任。遂判决谢先生偿还大连银行58万余元,驳回大连银行其他诉讼请求。